就业指导
就业指导 当前位置:首页  就业指导

【就业指导】(十)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3-09-10 点击次数:711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一、违约

(一)毕业生申请违约须知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和学校盖章,即视为有效,毕业生不得以本人未签字为由称此就业协议书无效。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不得随意变更,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3、毕业生如果单方面提出违约要求,须与原签约单位协商解决。

(二)毕业生如何办理违约手续

毕业生应认真对待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各方一经签字盖章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有履行协议的责任和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违背协议内容,否则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确因个人原因,需与用人单位违约,由本人认真填写《皖南医学院就业协议书换(补)发登记表》(可在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后经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并出具原签约单位同意解约函件、新拟签单位同意接收函件和原协议书一式四联,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可重新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二、就业协议书、证书遗失

1、就业协议书遗失:若个别毕业生因故遗失协议书要求补发者,应由毕业生本人在市级以上报纸登报挂失,将刊登遗失启事的报纸和《皖南医学院就业协议书换(补)发登记表》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补发。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遗失:《学历证书》如遗失由本人向原发证机构(学校教务处)申请,原发证机构审查后依据其毕业(结业、肄业)情况,出具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证明书。《学位证书》遗失,补办手续同学历证书。

3、《户口迁移证》由本人申请,登报挂失,到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和学校所属地派出所办理。

10皖南医学院就业协议书换(补)发登记表

 

 4、报到证遗失:补发《报到证》流程图

 三、其他 

1、暂未就业毕业生如何托管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

派遣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回入大学前本人户籍所在地(即生源所在地),由生源所在地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毕业生也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托管单位,如各地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将户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托管单位代为管理。具体程序请咨询各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毕业生已落实具体工作单位,但不能解决户口、档案问题该怎么办?

经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可以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也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某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将户口、档案等转入,委托其代为管理。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