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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医学毕业生农村工作可获提供周转住房

发布时间:2015-05-30 点击次数:649 发布人:任苔蓉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等6部门近日就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表示,要完善免费医学毕业生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按协议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毕业生,主管部门及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政策落实有关工资待遇,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教育部等6部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统筹做好免费医学生招生录取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订单定向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免费医学生原则只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意见》指出,落实好免费医学生培养经费,改革免费本科医学生人才培养模式,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相应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报到就业后,均须按照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免费专科医学毕业生均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意见》强调,加强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履约管理,不能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毕业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未按协议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培训费用和生活补助并缴纳违约金,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此外,要完善免费医学毕业生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毕业生,注册全科医师后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对按协议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毕业生,主管部门及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政策落实有关工资待遇,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