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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五)毕业生应聘签约

时间:2013-09-10 来源: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一、应聘

(一)参加“双向选择”招聘注意事项

1、着装整齐,仪表大方,谈吐文雅,举止得体,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2、谈话的主题要以择业和工作为主,特别是人还未去单位就提出待遇要多高,什么时候可以流动这些话题。

3、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自己,恰如其分地把自己的专长、特点介绍给用人单位,不要过分抬高自己。  

4、避免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论,要虚心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即使有不同意见,说话也要入情入理,有理有节。

5、各种材料准备齐全,以备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

6、把握就业机会、注意与用人单位继续保持联系。

(二)如何向用人单位自我推荐

1、首先,在众多用人单位中选定几个备选目标,通过各种渠道对备选单位进行了解,如单位的地理环境、性质、规模、人员结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以及对人才的需求等等。

2、根据自己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志趣、性格等加以分析比较,从中选出最能发挥自己专长,且成功可能性比较大的单位进行推荐。

3、向用人单位进行自我介绍时,信手取出自荐表和可证明自己能力和知识水准的证书奖状等,这样会引起用人单位重视,取得好的效果。在向用人单位推荐自己之前,最好打个腹稿,做到胸有成竹,从容自信。自荐内容主要是自己的专业特长和表明自己为什么愿意到这个单位来,如何发挥作用,多做贡献。但对福利待遇问题不要过多提出。

4、自荐结束时简单介绍一下自己不足之处,使对方感到你是一个有抱负而非狂妄自大的可取之才。

二、签约

    有意向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函等就业材料:

(一)就业协议书

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劳动合同书

有些单位采用一定格式“劳动合同书”作为双方签约文本。

(三)就业证明函

毕业生在派遣时有就业意向,用人单位需要拿到毕业证书后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就业证明函(在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

 

3:就业证明函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

_____________校(院):

经研究,同意接收(录用、聘用)贵校      届(研究生、本科、专科)            专业毕业生         (男、女)到我单位           岗位工作,特此证明。

(单位性质:机关□  科研设计单位□  高等教育单位□  中初等教育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   金融单位□   国有企业□    三资企业□   其他企业□)

                               (签章)

○○       

接收单位具体地址:                          编:

人事部门负责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真:               组织机构代码

 

确认意见:

毕业生        学号 :

毕业生

本人签字:        日(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辅导员签字:                                                 

院(系)负责人签字              院(系)(公章)             

校(院)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三、注意事项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因此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要仔细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签订协议的要求与步骤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需要签订就业协议,其具体要求见15页。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及时将协议书黄联交用人单位、红白两联交辅导员登记。辅导员将协议书交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统一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作最后把关,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般由主管部门事先拟定,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起规范作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协商可对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还可以增加相关条款。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须在内容上明确,不要产生歧义,尤其是涉及福利和待遇、工作期限、违规责任等,否则一旦发生争议,不利于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无附加条款,应当将协议书中的空白部分划去,注明以下空白。

    4、就业协议的解除条件作事先约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如对用人单位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或感到不完全如意,但又担心就业市场的变化,一旦放弃后落实就业单位可能更加困难;或本人又在考研,准备出国等情况,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就解除条件先作约定。若约定条件一旦成立,毕业生可依约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避免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争议。

(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承担的责任

“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有效合同,不得随意更改。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如果确需违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订单位的同意,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和学校分别承担违约责任,方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要注重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修养,遵守校规校纪,顺利完成学业。如果毕业生签约后因放松学习,纪律松散,思想品德品质低下等个人因素无法符合就业协议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用人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用人单位违约,学校支持毕业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如何应对招聘人员的口头承诺

    在签约过程中,涉及到将来具体工作岗位、工作性质、福利待遇以及准否考研等重要问题,最好要求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在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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