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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校园招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点击次数:475 发布人:李云

为深入贯彻落实紫云英人才计划,留住和用好本土人才,更好开展疫情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的意见》(芜政办〔201536号)、《芜湖市事业单位赴省属驻芜本科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毕业生实施办法》(芜人社秘〔2022115号)文件相关规定,面向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和皖南医学院3所省属驻芜本科院校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校园招聘工作。

1)发布公告报名。在目标院校发布招聘公告,收集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发至whrckfzp@163.com,报名截止到20225221700

2)资格审查。由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对所有投递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成绩、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拟定面试名单。

3)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成立面试小组,每一面试小组设考官7人,面试考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及各市属国有企业组成。面试采取非结构化互动交流的方式,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精神面貌、表达能力、薪酬要求、留芜工作意愿、专业素质五个指标进行打分。

面试结束后,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体检。根据拟录取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考察和公示。考察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国资委或市属企业官网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续。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毕业前签订实习协议,待毕业后凭借毕业证和学位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21231日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通知不尽之处,由市国资委联合市人社局进行解释。

附件:

市属国有企业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芜湖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doc